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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
2022-05-25

李天一个人资料

李天一,现名李冠丰,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知名歌唱家梦鸽之子。出生于1996年4月。曾就读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Shattuck-St. Mary"s School(沙特克圣玛丽学院)冰球学校。

2011年9月6日,因与人斗殴被拘留教养1年。2012年9月19日,李天一被解除教养。2013年2月22日,因涉嫌轮奸案被刑事拘留,后因可查资料显示未成年,移交少管所。该案件于2013年9月26日开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

李天一人物简介

李天一,后改名李冠丰。父亲李双江、母亲梦鸽均是知名歌唱家。李天一自幼热爱音乐、喜欢唱歌,热爱体育运动。4岁选入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4岁学习钢琴,师从于中央音乐学院著名钢琴教授韩剑明先生;8岁开始学习书法至今,师从清华大学方志文先生;10岁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多次参加国内外少儿冰球比赛。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希望杯青少年儿童钢琴比赛二等奖、中国作品演奏奖。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第八届北京钢琴艺术节优秀演奏奖。连续三届荣获爱我中华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

李天一成长回忆

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案爆出后,他们家早年接受采访的视频纷纷被网友挖出。早在2011年3月6日,李双江曾做客新华网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李双江在访谈中曾大谈过教育孩子问题。

“我儿子天赋好,但我们现在不逼他。他喜欢运动、喜欢交朋友,电脑在他手里我看就像弹钢琴一样,他思维非常灵敏,英语单词随便就能记几千个。这代人是我们的希望。所以我们的下一代我认为了不得,我非常高兴。孩子总归学不坏,因为我们所给他的东西都是正面的东西。”

记者问及,“你会打他吗?”

李双江说:“不打,舍不得,有时真想打,但不能打,劝说,我们吓唬一下。还没有打,自己的眼泪先掉下来了。”

据媒体报道,2011年2月份,李双江夫妇在做客《鲁豫有约》时,就曾分享过自己的育儿经。

李双江对儿子很宠溺,而母亲梦鸽则扮演了严母的角色。“你不能要求孩子什么都好”,这是李双江在节目中的原话。而母亲梦鸽则对儿子的要求很高,两人曾因为教育问题有过分歧。李双江认为,儿子在青春期叛逆较为正常,有时候不能太着急。

李天一因为涉嫌强奸被拘留后,社会声音不断,不少人认为李双江夫妇太过溺爱孩子。

一位熟悉李天一的知情人表示:“平心而论,李双江夫妇对李天一的教育也是相当重视的。李天一刚念书时,学习成绩很好,也很听话。李天一的钢琴弹得相当好,唱歌也好听。但不知怎么的,到了十五六岁,青春叛逆期,就不大听父母亲的话了。”至于李天一为什么改名为李冠丰,这位知情人披露说:“去年9月,李天一被解除劳教后,有一位文化高人建议李双江把儿子的名字改了。一方面求个平安,另一方面也方便儿子今后好好学习。”这位知情人还介绍说,梦鸽原准备今年春节过后3月初,送他去美国念书。“可2月还没过完,儿子就犯事了,令梦鸽痛不欲生。”梦鸽早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案件正在查处中,按照法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是,儿子还是未成年人,希望得到媒体和大众的宽容,将来他的人生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

另据一位熟悉李双江的人士说,出了这样的事,作为李双江的朋友,很同情李双江。大家都是做父母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一点,“两年前他儿子出了打人的事情,他私下里不知掉过多少次眼泪,经常痛哭流涕”。该人士认为,不能把一切过错都归到父母头上,但父母的溺爱肯定也是原因之一。

1996年4月,李双江与妻子梦鸽的儿子呱呱坠地。

李双江曾在一次访谈节目中回忆,刚出生的孩子脸上发紫,被送到温箱中观察。时年57岁的李双江在温箱前守了三天三夜,生怕护士不小心踢掉温箱的电线。

在这次访谈节目中,李双江曾言,梦鸽给孩子的未来定的标准,一度是“一定要得诺贝尔奖金,一定要当大人物”。

可后来,孩子并没有按照夫妻预想的轨迹成长。

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中,身着军装的李双江牵着身着红军服的儿子,两人配合默契地共唱《红星照我去战斗》,手持话筒的李双江一脸慈爱。

这男孩很好地遗传了父母的天赋,李双江一位多年至交记得,男孩几岁时,就能模仿演唱父亲的成名作,“模仿很像”。

该人士称,李双江很希望孩子也能走音乐道路,网络流传的照片中,不少李双江陪儿子练琴练唱、学习乐谱的画面可作为印证。

李氏夫妇也尽可能给儿子提供最好的教育环境:4岁开始摸钢琴,8岁提笔学书法,名家手把手地调教,孩子打得一手好冰球,10岁便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

在公开场合,李双江夫妇不掩饰对儿子才华的喜悦:英语单词一下子能记几千个……

这个在访谈节目中被主持人称为“根正苗红”的男孩,自幼荣誉无数,4岁入选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多次在钢琴、书法、冰球比赛中摘金夺银;2009年成为海淀书法协会最年轻会员……

男孩幼年时代,在家属院的孩子群中,有“小石头”的绰号。李双江的一位老战友回忆,“小石头”嘴儿很甜,每逢见面,就叔叔阿姨地叫,非常有礼貌。

“他出手大方、待人也很讲义气。”这个对“小石头”的评价,还停留在王波(化名)小学时代的记忆里。

小学三年级时,王波和小石头是同班同学、好朋友。

“他转来时,班里正在上围棋课。”王波回忆,很多同学对“小石头”的第一印象很好,因为他“文艺才能出众”。

但半年后,“小石头”的个性渐渐显现。

一次,同学们一起玩抓人游戏,不知何故,小石头就把王波推倒。“我反抗了一下,他就打我。”王波说。“小石头”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受到惩罚,老师反而说了王波两句。

四年级时,王波骨折过一次。骨折恢复期,他和“小石头”再起冲突,“小石头”用打冰球的技巧撞击了他,王波不得不去医院重新打石膏。王波打电话给母亲,“‘小石头’抢过电话,说他父亲年纪大承受能力不行,要求私下解决。恳求不要告诉他父母。”

采访中,班里的三名同学证实了“小石头”的打人事件。

王波称,90后的小学生们,头脑里并没有“著名歌唱家”的概念,但经常犯错的“小石头”,小学期间却很少受到惩罚,“才猜测他家里很有背景”。

李双江早年住处的一位邻居证实,“小石头”上学后,就在家属院出了名,那孩子变得蛮横,自己的儿子就经常被他欺负。

“‘小石头’这绰号,后来成了他在朋友间炫耀的谈资,意为他自小在军艺家属院里‘有一号’。”“小石头”的一位朋友说。

“小石头”渐渐长高了,李双江在公开场合说,儿子在13岁时身高接近1米80,爆发力很强,喜爱冰球运动,也爱结交朋友,“很有棱角”。

13岁这年,他被送入外国一所冰球学校,经历了短暂的留学生活。

也在这个年龄前后,李天一他开始拥有了汽车。

李双江曾说,儿子1岁多时,就能认出马路上所有的汽车。李双江在休息时,常把车开到院子的空场,把儿子放在怀里,一起坐在驾驶位,当孩子的“驾驶教练”。

小石头的朋友张明(化名)说,2010年,母亲梦鸽送给当时年仅14岁的“小石头”的,是她原来开的一辆宝马。

张明说,“他开的宝马型号是BMW325i,新车40多万,二手车也值二三十万,他觉得不够档次,就去一家宝马改装俱乐部改装了一番,把车改成了黑色加橙色。”

在网上,这家俱乐部,把给这辆改装的宝马车照片挂在该店官网上,用以宣传。一名店员介绍,这辆车的改装费当初花了30万元。

李双江住所的一位女邻居记得,小石头每天夜里开着宝马出院儿,玩到凌晨两三点才回来。“宝马车的声音特别响,半夜进院还按喇叭,邻居们不堪其扰。”

“小石头”的另一位朋友证实,3年前,“小石头”就开始开宝马出入夜店。

2011年,李双江与梦鸽夫妇在不同场合都谈到对儿子的教育问题。

2011年2月,李双江夫妇在做客《鲁豫有约》时,李双江曾言:“妻子对儿子比较狠”;而梦鸽则说,“我们花了更多心思在教育上面。”

2011年3月6日,在接受新华网的访谈时,李天一对于主持人提出“会不会打儿子”的问题,李双江说,“不打,舍不得,有时真想打,但不能打,劝说,我们吓唬一下。还没打,(他)自己眼泪先掉下来了。”

这次受访中,李双江还说:“我儿子天赋好,但我们现在不逼他。他喜欢运动、喜欢交朋友,电脑在他手里我看就像弹钢琴一样……孩子总归学不坏……”

但几个月后的2011年9月6日晚,海淀区亿城西山华府小区门口,因为开车问题,时年15岁的“小石头”同朋友将小区业主彭姓夫妇打伤,其间还对众多围观者大喊“谁敢打110?”

其实,这个时期,在朋友圈里,他已经有了另一个绰号——“小霸王”。

多家媒体报道:2011年1月至9月,这辆改装宝马车9个月违法32次,且全部未接受处罚。

在李双江的一位挚友看来,“小石头”在长辈面前虽然还彬彬有礼,但他已感觉到这孩子身上有一股傲气。

“我觉得我有种负罪感。”在医院探望受伤夫妇时,李双江说,“我宁愿你们用棍子把我打一顿”。

事后在接受采访时,他也承认“儿子交了一些不好的朋友”。

因为打人事件,“小石头”接受收容教养一年的处罚。

2012年9月中旬,“小石头”获释。相关人士称,在收容教养期间,他表现良好,未搞“特殊”。

2013年2月17日晚,湖北大厦宾馆房间内,五名男青年涉嫌将一名女孩轮奸。这其中,又有“小石头”的名字,虽然在获释后,他改了名字。

被收容教养这一年,他是否有变化?

据接近“小石头”的一位知情者称,获释之后,“小石头”又换了一辆白色GTR跑车,“130多万”。这名知情人称。

打人事件

多家媒体报道:2011年1月至9月,李天一驾驶改装宝马车9个月违法32次,且全部未受到法律惩罚。

2011年9月6日晚,在海淀某小区门口,一对业主夫妻在开车拐入南门时,遭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奥迪司机殴打,并大喊“谁敢打110”。警方称:“经核实,宝马司机年龄15岁,无驾照,系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李双江8日下午赴医院看望伤者并含泪道歉。李天一因无证驾驶宝马车并打人,被收容教养1年,2012年9月获释,之后疑改名为李冠丰。

强奸获罪

2013年2月23日,警方证实,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的星二代、歌手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此事迅速引爆舆论,之后李天一连同为他奔走的母亲梦鸽成为全国焦点人物。

3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称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3月19日,在正义网主办的“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主题沙龙上,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杨新娥已经证实,李某案由该处进行办理,这也就意味着,李某确为未成年人。这也就意味着,该案将不公开审理。

二审后,李天一在狱中一度情绪低落,甚至有自杀的想法

2013年3月19日,梦鸽经朋友介绍,正式指派薛振源为李天一进行辩护。当时,李天一案件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薛振源不接受任何采访,不做任何回应。但薛振源当时接受梦鸽的委托,正式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事情只隔了两个多月,薛振源于6月27日便传出退出对此案的代理。

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8月28日,李天一等人涉嫌轮奸案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五名被告里,只有李天一是做无罪辩护,其他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部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已经明确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上午庭审共计讯问了三名被告人,李天一当庭不承认殴打不承认发生性关系,称其喝醉了都不知道。证人张某(事发时酒吧人员)还未出庭。

2013年9月26日9时30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天一、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强奸一案。被告人李天一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海淀法院认为,本案中,五名被告人均积极、直接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行为。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在共同犯罪中并非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故对该三被告人系从犯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确有区别,本院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及各被告人具体犯罪情节,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量刑时酌予区分。

综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天一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二、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三、被告人魏某某(兄)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四、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五、被告人魏某某(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海淀法院称,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17日零时许,被告人李天一、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及李某等人到本市海淀区成府路35号东源大厦地下一层北京夜半酒吧饮酒消费,酒吧张姓服务员安排被害人杨某某及徐某某一起喝酒、唱歌、玩游戏。凌晨3时30分许,呈醉酒状态的杨某某在酒吧张姓服务员的陪同下乘坐魏某某(兄)驾驶的车辆先后来到海淀区金源时代购物中心的金鼎轩餐厅及海淀区人济山庄地下车库。后李某与张姓服务员因故先行离开,其他人乘坐魏某某(兄)驾驶的车辆亦随后离开。

途中,杨某某发现张姓服务员不在,在要求下车离开遭拒后呼喊、踢踹、挣扎,但被强行摁压、控制并遭殴打。凌展5时50分许,五名被告人带着杨某某到达海淀区的湖北大厦。魏某某(兄)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入住登记,并与张某某先行进入房间。李天一遂与王某、魏某某(弟)带着杨某某穿过酒店大堂进入电梯。期间,李天一紧抓杨某某手臂,夹拉着杨某某前行,王某在另一侧协助控制。电梯里,李天一有击拍杨某某头面部动作。杨某某被李天一拉拽进入酒店房间后,被李天一等人要求脱下衣服。其拒绝后遭李天一、王某等人扇打、踢踹并被强行脱光衣服。随后,李天一、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依次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期间,部分被告人有猥亵行为。后李天一、魏某某(兄)拿出人民币2000元给杨某某。7时30分许,五名被告人将杨某某带离湖北大厦,途中将杨某某放下。

经司法鉴定部门依法鉴定,杨某某左眼上睑见片状皮下出血(吸收期)、鼻背部见片状皮下出血(吸收期)、左颗部及左颧部见片状皮下出血(吸收期),身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2月21日1时许,李天一、王某、魏某某(兄)、魏某某(弟)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日2时许,在魏某某(兄)协助下,公安机关将张某某抓获。

海淀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天一、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违背妇女意志,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五被告人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五名被告人的行为系轮奸,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伤害,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猥亵行为,应视为整个强奸犯罪活动的伴随行为,在量刑时酌予考虑。

判决中,王某、李天一等人分别被判处12年至3年(缓刑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样的强奸行为,为何判罚不一?

法院认定案发时,5名被告人中,仅王某是成年人,其余4人均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而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认定,李天一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人,且无悔罪表现。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在校学生,本着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原则,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王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仅次于李天一,属于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且暴力行为对被害人伤害较大,主观恶性较深。鉴于其有一定悔过认识,量刑时酌予考虑,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而对于魏某某兄弟及张某某三人,法院认定,三人均系在校学生,认罪态度好,在庭前或庭审中向被害人杨某某表示道歉,并积极赔偿杨某某的损失,杨某某也建议对三人从轻处罚,本着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原则,法院决定对三人依法减轻处罚,并对其中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小的张某某和魏某某(弟)适用缓刑。

法院据此判决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上诉受理

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天一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经对一审法院移送的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进行审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2013年10月11日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二审开庭

2013年11月19日,李天一强奸上诉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在一审中,李天一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随后提出上诉。

另据报道,上诉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的视频证据,内容是律师按照整个事件的证人证言,将案发现场重新走了一遍,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来驳斥此前认定李某某有罪的证言。此外,李家还有一份专家意见向法院提交,并申请了此前的鉴定人出庭。

有学者分析称,如果李天一认罪、悔罪,并且积极赔偿受害人,则最高可以减轻处罚5年,但如果他还是称自己“喝多了”、“当时睡着了”,那么几乎没有减轻处罚的可能。

上午8:15分左右,李天一律师李在珂对记者表示:减刑有可能。

然而,据媒体此前报道,李家在二审中可能仍会坚持做无罪辩护。

据知情人士介绍,李天一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

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昨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

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

南方周末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2013年11月19日的庭审结束前,李某某当庭宣读了由其本人所写、长达10分钟的“最后陈述”,并三次鞠躬。内容大致如下:

尊敬的法官、检察官、妈妈和律师们,我想说一声你们辛苦了!在几个月的看守所的时间里面,我看了很多书,知道了很多事。对于身陷牢狱,我决不怨恨任何人。我也理解任何人,我想对所有因为我的过错而受到牵连的人,说一声,对不起!

我想对用心培养我的父母和教育我的人说一声,对不起!儿子不孝!我17年里,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父母和老师教会我怎样做人。妈妈来信也是教育我要平和对人,做好人,不要怨恨别人。我也是把妈妈的话作为准则并落实到行动的。

(此处省略对酒吧的控诉)

今天的庭审和判决,认定两个最关键的事情。一是是否和杨某某发生了关系。二是是否违背了杨某某的意志。一审法院用的是杨某某的虚假陈述和推测定罪的,这样的定罪合理吗,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吗?魏××(哥哥)承认犯强奸罪,但他又一直在说没有打人,只是承认谈过价格。那我就要问一个问题,这怎么算是强奸呢。他对判决书又不持异议,这是自相矛盾,他们的赔偿和认罪,究竟是因为什么?并且在一审判决中,魏××和张××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指认我对杨某某实施暴力,说是我指使的,一切的过错都指向了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吗?如果我为了少判几年,就承认我没有做的事情,我对不起我的父母,对不起家族的荣誉。承认我没有干的事情难道就叫做态度好吗?我绝不是对抗法律,也不敢对抗法律,但我绝不会委曲求全!

我相信法律,我的父母和律师和支持我的人都相信法律,同时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事实和真相会被社会公众认识。这有先例和案例。我的父母和律师迫切希望还原事实的真相,让我早日回到父母身边,将坏人绳之以法。他们绝不是在对抗法律和政府。请法官理解,请所有的人理解。我爸就我一个儿子,你们也是父母,请换位思考!

我犯的错误是对自己放纵,不该去酒吧喝酒,不该开车,发现他们有卖淫嫖娼的行为之后不去制止,去放纵。我该受到惩罚!但我没有罪,如果错误地给我扣上了犯罪的帽子,给我的家族的影响之大是不可挽回的。九个月在看守所的生活当中,我失去了自由,但我一点都不认为浪费了生命,我在看守所里积累了我的人生经历,学到了今后如何去走人生。我不会忘记这个教训,这将会是我将来成功的基点。我想请求法官先生,慎重地对待这个案件,查明真相,没有一个客观证据能够证明我有犯罪行为。

最后,我再次对因为我的事情受到牵连的这样多人,说句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

一位当时在场的知情人回忆,彼时李某某神色平静。前述知情人对本报记者称,就在11月27日法院宣判结束后的法庭教育阶段,法官特别对当场听取判决结果的李某某说:作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

2013年11月19日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11月27日宣判。至此,除去中午休庭时间,庭审耗时约12小时。

11月27日,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我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此次宣判属于终审宣判,但是从法律上来讲,李天一一方可以继续进行申诉。

此前,李天一辩护律师李肖霖曾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

开始服刑

11月28日,李某某就被移送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始了他的服刑生活。根据相关规定,李某某满18周岁后将被移送到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权威人士称,如果李某某继续坚持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态度,在狱中拒绝认罪服判,他将丧失减刑假释的机会。

目前北京市所属各级法院已经判决的罪犯先由外地罪犯遣送处负责收押,然后该处的遣送中队根据每名罪犯的籍贯将其送往原籍。而北京籍的罪犯,成年的将被送往关押各种成年罪犯的监狱,未成年的,送往关押未成年犯的管教所。

11月28日一大早,李某某便被看守所移送到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外地罪犯遣送处。在经过该处整整一上午的收押新犯的相关手续之后,当天下午,李某某便被移送到了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从此,开始了他正式的服刑生活。

此前,外地罪犯遣送处除负责遣送已判决罪犯之外,还承担着罪犯的入监教育职能。也就是说,过去每一名罪犯都要在遣送处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入监教育,这期间的教育,主要以让罪犯认清自己的罪犯身份,由此认真认罪悔罪。但目前有消息说,随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统筹安排,北京籍的成年罪犯的入监教育,改由北京市第二监狱执行,而未成年罪犯的入监教育,则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来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罪犯被送往成年罪犯监狱还是未成年犯管教所,并不以案发时间的实际年龄为准,而是看罪犯入监时是否已经年满18周岁。

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虽然目前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但是当他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至18周岁时,还要被移送到专门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每年都会集中为年满18周岁的罪犯举行“成人仪式”,此后将根据他们的刑期和其他情况分别移送到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

据了解,依据目前监狱的相关规定,在狱中凡是认罪悔罪,服从管理,表现良好的罪犯 ,都将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李某某入狱服刑后,仍旧拒绝认罪服判和悔罪,甚至继续申诉,这将直接影响他未来狱中的减刑或假释。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认罪悔罪、写悔罪书是他目前面临的第一道关口。如果他坚持不认罪悔罪、不写悔罪书,他将失去减刑假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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